惠院团发〔2019〕24号 关于做好惠州学院2019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0浏览:1286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 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 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精准转接和规范管理,确保毕业生团员不脱离团的组织体系,现将2019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应转入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二)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生常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常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生源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自2019年起,“智慧团建”系统不再设置“退回原籍”功能,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如需将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或原籍地,应由团员本人发起转接流程或由团支部发起经团员本人确认后,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生源地(原籍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应转入团支部的,可转接到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三)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原则上应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前,可将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   
      (四)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参照党组织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团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团组织,保持党团一致。各学院如有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请联系校团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跨省跨系统转接组织关系的有关安排
      (一)团员如需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团组织,或转接到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中央企业(不含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的中央企业)、全国铁道系统和全国民航系统的团组织,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或转入军事(武警)院校学习或工作的,需在“智慧团建”系统将组织关系转接到“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后,可到学校团委(行政楼210办公室)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毕业生团员在新单位团组织报到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校团委登记备案。
      (二)申请转入“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的转接流程,由团省委负责终审。对转往“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的转接流程,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委务必严格核实团员的转出原因和具体去向,严把团员转出审核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团员转接到“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
      三、2019年前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管理
      2019年之前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暂缓期满后(两年)要求按照本届毕业生转出团组织关系。
      四、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
      (一)摸清毕业生团员底数
      请于5月23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全面完善本总支每团支部组织资料中“毕业年份”字段。具体详见《学校团支部完善“毕业年份”字段操作指引》(附件2);
      (二)“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的转出
      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智慧团建”系统的功能设置,团员必须交清当月及所有欠交团费后,方可启动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办理,登录“智慧团建”平台,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阅《“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南》(附件3);
      2.团支部书记要及时登录“智慧团建”平台,审核团员组织关系转移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随后由学院团总支审核通过。如转入团支部未及时审核通过,团支书需通过智慧团建通讯录联系转入单位;
      (三)毕业生团籍纸质资料的转出
      1.毕业生团籍资料包括团籍(内含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员关系介绍信。其中团籍原由校团委保管,团员证原由二级学院团总支保管,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6月2日前到行政楼210团委办公室领取团员档案袋和团籍;
      2.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团员证 “组织关系接转”页,填写团员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上缴情况,并加盖二级学院团总支公章
      3.如毕业生团员转入单位需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按照校团委提供的模板(附件4)开具介绍信,并保留存根,以备查考。
      4.请以个人为单位,将团员相关团籍档案(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装入团籍档案袋,并在封面如实填写信息,加盖骑缝章;
      5.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确认毕业生团员已完成“智慧团建”平台团组织关系转出后,将团籍材料转交团员本人,并做好登记,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2019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5),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校团委。
      五、相关要求
      1.请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把组织关系转接纳入毕业生离校整体的工作部署,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务必确认已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根据团省委要求,6月30日,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80%;9月30日,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应转尽转。
      2.请各二级学院分别于6月10日、6月20日、6月30日上报《2019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5)最新数据,纸质版上交至行政楼210校团委团建工作部,电子版发邮箱:hzxytwtjgzb@126.com。邮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X月X日2019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六、联系方式
      办公室:2529160 
      团建工作部:区瑞莹13242468127
                     陈思炀17727262736
      邮箱:hzxytwtjgzb@126.com

     

 

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