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惠州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的要求以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惠州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惠州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0年11月上旬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敦重明辨,求真致用”的校训,全面深化学生化改革,当好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团结引领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永怀初心,砥砺前行,为推动学校的新一轮高质量发展和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程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
(二)听取、审议第六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四)选举产生第七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第七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主席。
三、大会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上旬、鹅城会议厅
四、大会代表名额、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大会规模
惠州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19234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231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1.20%,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141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61.03%。
(二)代表条件
1. 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积极认真参加党团组织的活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在学习、生活和工作方面都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在院团组织和社团指导单位团组织指导下,通过公开报名、班级选举、院推荐、资格审查、全校公示等过程自下而上产生。
五、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1.本校18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2.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须为大会正式代表
(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院民主协商提出,校级团委负责审核,报学校党委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同意。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2/3代表团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选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六、工作要求
惠州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校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校各级团学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工作: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这是一次在学校引导青年大学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意识的重要会议,希望通过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增强学习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实干精神,为促进自我成长、成才和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而努力奋斗。
2.加强领导,做好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的选举推荐工作。各二级学院团组织、学生会要在同级党组织指导下,加强对本单位选举推荐代表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大力宣传,做好学代会前、中、后期的宣传工作。各级学生会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和带领全校学生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多干实事,多作贡献,为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4.其他: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10月26日(周一)17:00前将本学院的《惠州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信息表》(见附件3)和《惠州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到邮箱hzuxsh@126.com,同时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后交到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312办公室)。
联系人:邓璐 电话:2529160
附件:
附件1:惠州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doc
附件2:惠州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具体分配表.docx
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