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学院2023年度“五四”优秀集体和个人表彰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4-04-23浏览:34

各二级学院团委、校级团学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惠州学院2023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惠院团发〔2024〕11号)要求,经过二级学院团委、校级团学组织推荐,校团委审议,拟确定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团委等5个单位为“五四红旗团委”,2021级地理科学2班团支部等36个团支部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张舒婷等151人为“优秀共青团干部”,陈萃莹等428人为“优秀共青团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共三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宇豪17817672219


   附件:惠州学院2023年度“五四”优秀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名单.docx

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