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惠州学院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时间:2024-10-03浏览:31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的科学探索精神,提升学术素养和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青年学生在课外学术科技领域深入钻研、勇于创新,展示我校学子在学术科技领域的最新成果和风采,同时为选拔和培育一批具有潜力的学术科技作品,积极备战广东省第十八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团委决定开展惠州学院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追求真知  锐意创新

二、竞赛时间

2024年10月-2025年1月

三、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作品分类

竞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三大类。每一大类具体类别划分如下: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参赛的作品,论文类作品每篇字数为8000字左右,调查报告类作品每篇论文字数为15000字左右。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3.科技发明制作类

主要分为A、B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五、参赛作品申报要求

1.参赛作品均要以学生为主设计,撰写完成,可参加展示,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1)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

(2)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作者人数不能超过10名。指导老师人数最多不超过3名。两类作品评审指标相同。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六、日程安排

1.动员部署及申报准备阶段(2024年10月至2024年11月上旬)

各二级学院团委按照竞赛《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成立院级竞赛领导小组,明确竞赛责任,充分挖掘本学院资源,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院长(系主任)、学科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亲自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团队,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项目质量。

学院竞赛领导小组应结合院内相关专业特色,举办至少一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专题培训讲座,稳妥、有序举办院赛选拔优秀项目作品,并于11月上旬对所有参加院级竞赛的作品,在学院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内容须包括项目名称、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和院赛获奖等级等关键信息)。

院赛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作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及其前瞻意义,突出社会实践价值;科技发明制作类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2.校级预赛阶段(2024年11月中旬)

请各团委、学生组织于2024年11月8日(周五)17:00前将《作品申报书》(附件1、2、3)和参赛作品(即相关论文或调查报告)、《作品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发至校团委创新创业部邮箱:hzutwcxcyb@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二级学院+2024年挑战杯(大挑)申报材料”;并于11月8日(周五)17:00前将盖章后的《作品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交至少康楼201。

竞赛评委会将以书面评审方式选出若干件作品入围决赛。

3.校级决赛阶段(2024年12月上旬)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以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决赛选拔出的优秀作品直接进入挑战杯训练营,备战第十八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省赛备赛培训阶段(2024年12月下旬至2025年3月)

校团委组织专家对进入挑战杯训练营的团队进行培训、指导,进一步打磨项目,不断提高团队成员创新创业能力和项目质量,最终将选出表现突出的团队代表我校参加第十八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七、奖励方式

1.校级奖励参照学校学生活动奖金标准,省级奖励直接申请学科竞赛奖学金。

2.学院组织工作奖励

(1)学校以积分方式对各学院组织工作进行评选,奖励在“挑战杯”组织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学院。

①在“挑战杯”校内赛中,每件申报作品计1分;入围终审决赛的作品,每件计2分;获得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2分。

②在“挑战杯”省赛中,每件入围作品计3分;获得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6、4分。

③在“挑战杯”全国赛作品选拔过程中,每件申报作品计5分;参加遴选答辩的作品,每件计8分。

④在“挑战杯”全国赛中获特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获一等奖的作品每件计30分,获二等奖的作品每件计25分,获三等奖的作品每件计15分。

(2)“挑战杯”参赛成果及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情况将列入学院年终考核体系,在教学评估和学生工作评估中予以体现。

(3)对于表现突出的学院,授予“惠州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优秀组织奖”称号,其团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五四红旗团委”,负责相关工作的团干部在同类别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为“共青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干部”。

(4)“挑战杯”全国赛结束后根据各学院总积分,对获得前三名的学院分别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待定。

3.其他

(1)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奖金按最高级别奖励。

(2)同一项目指导教师多于1人的,现金奖励由排列首位的指导教师负责分配。指导不同项目,奖金可以累加。

(3)指导教师或教师组根据对项目的贡献程度,确定学生团队成员排序方案,最终以获奖证书上的排序为准。

(4)在“挑战杯”系列竞赛的国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省赛中获得特等奖的团队,其学生成员和指导老师为团员的,在同类别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为“优秀共青团员”。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挑战杯”竞赛作为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的重要途径;要结合学院相关工作部署,将竞赛组织工作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竞赛组织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要不断完善促进学生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科技性和普遍性,建立和完善院级竞赛组织机制,把“挑战杯”办成同学们身边的比赛,引领更广大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竞赛、投身科技创新;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整合资源、创造条件,调动师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结合大创项目、攀登计划项目、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等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竞赛品牌在师生中产生更为广泛、更深远的影响,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烈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在校园中形成崇尚学术、勇于创新,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

十、联系方式

校团委直属部门创新创业部 0752-2529160

附件:
1.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品申报表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申报表

3.科技发明制作类申报表

4.惠州学院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汇总表

5.2024年惠州学院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文本)格式要求


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