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校级团学组织团总支: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五四运动100周年。五四薪火传百年,激扬青春志更坚。为充分展示新时代我校青年学生的良好精神面貌,进一步巩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升团员宗旨意识、创新能力和思想素质和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引领广大青年在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征程中,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青春业绩。经研究,校团委决定于2019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共青团先进集体以及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1.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2.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共青团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
3.十佳共青团干部标兵
4.十佳团支部书记
5.共青团先进工作者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从本次申报的团组织中择优选出;“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近三年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组织中择优推荐。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青年反映好。不断创新对青年团员的教育和引导手段,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突出率先垂范作用,对青年团员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团员对团组织的反映评价好;
5.队伍建设扎实。基层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以及团员发展工作;
6.团内民主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听取团员意见建议;
7.基础团务扎实。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
8.服务青年扎实。做好青年团员服务工作,维护青年团员合法权益,促进青年团员健康成长,帮助青年团员发展成才;
9. 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组织建设好。
(1)支部委员会班子健全,分工明确,支部委员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在团员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每学年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能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并主动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3)团组织生活坚持每两周一次,有创意,团员按时交纳团费;
(4)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开展良好;
(5)认真做好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工作;
(6)“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
4.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好。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学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团章,人人争当合格团员和优秀团员;
(2)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有钻研精神;
(3)团员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团员受学校党、团、行政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5)没有团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5.支部开展活动好。
(1)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2)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学术交流、科技竞赛、校园文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了解国情、民情,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为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服务;
(3)围绕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开展富有青年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4)积极组织学雷锋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和增强团员青年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精神。
6.基础团务扎实。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本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1.具备“五四红旗团支部”所有申报条件;
2.集体或者团支部成员获得过团中央、团省委奖励、表彰或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的优先考虑。
(五)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惠州学院学生文明礼仪四十条》,无违法违纪行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交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已在广东“青年之声”平台注册,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积极参加或参与组织各项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2018年5月来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者优先考虑;
6.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不参与此奖项的评选。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 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中央、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已在广东“青年之声”平台注册,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4.积极参加或参与组织各项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2018年5月来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者优先考虑;
5.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所规定录入范围内的“团干”,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6.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内务响应及时。
7.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10%(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日期时间:2019年3月31日)。
8.在校级、院级学生组织(除学生会(含社联)组织)或班团支委担任团干部半年以上。
(七)十佳共青团干部标兵
1.符合“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所有申报条件;
2.担任共青团干部一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善于创新,具有团队合作意识,甘于奉献;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团的各项活动中起到骨干作用,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3.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2018年5月以来无补考重修记录;
4.近两年来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八)十佳团支部书记
1.符合“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所有申报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奋,认真踏实,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开展活动,积极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常态化开展团日活动,“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
4.工作开拓创新,在基础团务、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5.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2018年5月以来无补考重修记录;
6.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7.所在支部在“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和高校“活力团支部”创建中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项者优先考虑;
8.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不存在连续两个月未交团费情况(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日期:2019年3月31日)。
9.团总支部书记、副书记不参与此奖项的评选。
(九)共青团先进工作者
1.热爱本职工作,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关心学生,热爱集体,勤奋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作风扎实,为人师表,廉洁自律;
2.现职团干部,截至2019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所在团总支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奖较多,影响较大。
三、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五四红旗团总支”,各团总支限报1名,二级学院团总支均需填写《惠州学院二级学院团总支2017-2018学年工作评价表》(附件4),统一进行参评;校级团学组织团总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申报,不申报则不能参评;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各单位限报1名,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申报,不申报则不能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总支根据评选标准,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历年已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不参与此奖项的申报(具体的名额分配见附件2);
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接受全校团员、团干申报,在“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人选中,团支部书记占的比例不低于1/5,由各团总支按照分配的名额,根据团员民主评议情况,经组织考察,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同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审定;
4.“十佳共青团干部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等奖项接受全校团干部申报。各团总支在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的人选中,推荐 “十佳共青团干部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各1名提交校团委;各校级学生干部可自荐或组织推荐上报校团委,每个组织限报“十佳共青团干部标兵”1名;
5.荣获惠州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称号的单位,同时授予该单位团总支书记“共青团先进工作者”称号;
6.经校团委资料审核,确定“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候选单位及“十佳共青团干部标兵”、“十佳团支部书记”候选人,于4月举办评审会评定。
四、评选要求
1.各团总支须把“五四”评优工作作为促进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点来抓。评选表彰优秀集体和个人是学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共青团组织加强团员教育和组织建设的主要形式之一,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2.因校级团学组织的团组织不列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序列,故部分申报条件不作为其考核指标;
3.对集体或个人有违纪事件、存在不按时交纳团费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4.所有参选评优的个人均须在广东“青年之声”平台和“i志愿”系统注册,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所规定录入范围者均须录入信息,未注册未录入信息者不予申报评优;
5.各团总支须将评选结果公示3天。对于推荐上报校团委的候选人,如有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且不再补充推荐名额;
6.各团总支需指导推荐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见附件)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另附纸),以及将惠州学院2019年“五四”评优申报名单一览表(见附件3)填写完整,纸质版一式一份,其中,申报“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单位,可另附相关的录像、相片、媒体报道等资料,于2019年3月31日中午11:30前上报行政楼210办公室(除附件4)。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双面打印即可。电子档按要求压缩发送至校团委团建工作部邮箱,邮件命名为“XX学院(或组织)+2019年‘五四’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表彰方式
校团委将于“五四”评审会结果公示后举行表彰大会,对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给予表彰。
六、联系方式
团委办公室:2529160
团委团建工作部:区瑞莹 17727254648
邮 箱:hzxytwtjgzb@126.com
附件:
附件1:惠州学院2019年“五四红旗团组织”与“十佳类”奖项评分说明
附件2:惠州学院2019年“五四”评优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3:惠州学院2019年“五四”评优申报名单一览表
附件4:惠州学院二级学院团总支2017-2018学年工作评价表.doc
附件5:惠州学院2019年校级团学组织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申报表
附件6:惠州学院2019年“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附件7:惠州学院2019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8:惠州学院2019年“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9:惠州学院2019年“十佳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表
附件10:惠州学院2019年“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