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院团发〔2020〕10号关于做好惠州学院2020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12浏览:1299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二、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现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精准转接和规范管理,确保毕业生团员不脱离团的组织体系,现就2020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入村(社区)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设置的“流动团员团支部”。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二)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生常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常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生源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自2019年起,“智慧团建”系统不再设置“退回原籍”功能,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如需将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或原籍地,应由团员本人发起转接流程或由团支部发起经团员本人确认后,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生源地(原籍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应转入团支部的,可转接到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三)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原则上应在新学校(学习单位)开学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前,可将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   

(四)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参照党组织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团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团组织,保持党团一致。各学院如有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请联系校团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二、跨省跨系统转接组织关系的有关安排

广东在全国试点的“智慧团建”移动版已同全团“智慧团建”PC版完成系统对接,2020年起,团员应通过广东“智慧团建”完成跨省跨系统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从广东转出到省外普通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毕业生团员,即需将团组织关系转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中央企业、全国铁道系统、全国民航系统等(不含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的中央企业和单位)所辖团组织的团员,应参照前述转接规范确认申请转入的团组织,由团员本人在广东“智慧团建”中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经转出团支部、转出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该申请将由省外团组织在其相应使用的“智慧团建”系统中审核,审核时间如超过10个自然日系统将自动退回。广东团员申请转至北京、福建所辖团组织的,应按当地要求完成团员报到。

(二)从广东转出到省外特殊单位(非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毕业生团员,即需将团组织转至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所辖团组织,或保密涉密单位团组织的团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临时中转团组织”(需先选择“转至广东省内的团支部”,组织ID:15606145)并办理线下转接手续。申请转入“临时中转团组织”的申请由团省委负责终审,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委务必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团员转接到“临时中转团组织”中。

(三)从省外转入广东(共青团广东省委所辖团组织)的毕业生团员,应由其原使用的“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至广东的申请。转接申请经转出团组织审核通过,团员需在10个自然日内通过微信公众号“广东共青团”或“12355青年之声”向申请转入的广东团组织完成团员报到(含完成组织审核通过)。全省各级团组织应及时审核省外团员转入广东的团员报到申请,超过10个自然日未审核,将导致团员须在原系统重新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三、2019年前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管理

2019年之前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团员,暂缓期满后(两年)要求按照本届毕业生转出团组织关系。


四、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

(一)“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关系的转出

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智慧团建”系统的功能设置,团员必须交清当月及所有欠交团费后,方可启动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转出团组织要认真核查团员的团籍资料、发展团员编号、工作单位和就业去向。根据团内有关规定,2017年起入团的团员必须填写发展团员编号才予以承认团员身份,“智慧团建”系统将对未填写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转接予以限制。2020年5月下旬,广东“智慧团建”将上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匹配学习工作单位功能,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时可搜索填写。

1.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的办理,登录“智慧团建”平台,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阅《“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南》(附件2);

2.团支部书记要及时登录“智慧团建”平台,审核团员组织关系转移资料,确认无误后通过,随后由学院团总支审核通过。如转入团支部未及时审核通过,团支书需通过智慧团建通讯录联系转入单位;

(二)毕业生团籍纸质资料的转出

1.毕业生团籍资料包括团籍(内含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员关系介绍信。其中团籍原由校团委保管,团员证原由二级学院团总支保管,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5月25日起到行政楼311团委办公室领取团员档案袋和团籍;

2.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页,填写团员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上缴情况,并加盖二级学院团总支公章;

3.如毕业生团员转入单位需要《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按照校团委提供的模板(附件3)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说明》(附件4)开具介绍信,并保留存根及做好相关信息的登记(附件5),以备查考。

4.请以个人为单位,将团员相关团籍档案(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等)装入团籍档案袋,并在封面如实填写信息,密封,加盖骑缝章,6月23日前移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入学生档案;

5.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督促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尽快完成“智慧团建”平台团组织关系转出,团籍材料将会随毕业生人事档案寄给团员本人。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2020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6),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校团委。

6. 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在离校出国前,应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留学(学习)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请参见《团员出国(境)保留团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7),由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五、相关要求

1.请二级学院团总支把组织关系转接纳入毕业生离校整体的工作部署,鉴于疫情影响,2020年整体工作时间节点适当延后,调整为:9月30日前,本地本单位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90%;10月31日前,本地本单位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95%;11月30日前实现应转尽转。

2.请各二级学院分别于5月22日、5月29日、6月5日上报《2020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6)最新数据,电子版发邮箱:hzxytwtwjsb@126.com。

    邮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X月X日2020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


六、联系方式

办公室:2529160 

团务建设部:唐燕玲 17727226742

邮箱:hzxytwtwjsb@126.com 


附件:

附件1: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docx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南.docx

附件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关系介绍信.doc

附件4: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编号说明.docx

附件5:XX学院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备案表.xlsx

附件6:2020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xls

附件7:团员出国(境)保留团组织关系申请表.doc 

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