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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惠州学院第一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5-30浏览:566设置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优秀教师风范,激励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树立广大教师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惠州学院第一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惠州学院第一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9年5月-6月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惠州学院学生会
    承办单位:惠州学院各学院学生会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惠州学院全体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较高的业务素质;
    2.道德情操高尚。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关注学生的成长、成才,能及时给予学生各方面指导和帮助,深受学生的喜爱、认可和赞誉;
    3.教育效果显著。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育人等方面形成鲜明的个人风格,有一定学术水平,工作兢兢业业,勇于探索,有所建树,能够使学生受教于其学术风范,受益于其学术成果;
    4.无任何教学事故,或因教学相关违纪受到通报批评。
    (三)评选流程
    1.第一阶段:教师候选人提名
    (1)学生推荐:在少康楼下设立活动宣传推荐工作台,不多于5名同学自由组队推荐候选老师,填写老师的姓名、所在学院、提名学生个人信息等,校学生会进行整理并发回至二级学院学生会;
    (2)由教育技术中心提供线上投票平台技术支持,各个二级学院学生会自行组织学生对候选老师进行线上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汇总情况,参考本年度教学考评成绩,确定不多于2名进入复赛的老师候选名单,在征求候选老师的意见下,填写《惠州学院“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推荐表》,收集被推荐老师的先进简要事迹(500字以内+照片),一起上报学院党总支审核,审核无误后于6月10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信息发送到指定工作邮箱,推荐表纸质档加盖公章于值班时间(当天中午12:00—13:00或傍晚17:30—18:30)送至少康楼二楼校学生会办公室。
    2.第二阶段:投票环节

    (1)网络投票:整理制作候选老师相关宣传材料,在旭日教学大楼、南苑宿舍区和北苑宿舍区进行展示宣传,每位学生可在工作人员指引下为入围老师投票,每次须投3位老师;
    (2)通过在少康楼下设立投票点,学生可携带学生证至校内投票点,填涂选票卡进行投票,每位学生仅可投票一次,每次须填选3位教师;
    (3)根据投票结果(网络投票×40%+现场投票×60%),确定得票前的15名教师进入“我最喜爱的老师”决赛展示环节。
    3.第三阶段:决赛展示                             
    (1)各学院推荐10名具有履职能力的学生代表,同时通过线上线下报名形式筛选30名学生代表,共210名学生组成大众评审团;
    (2)推荐候选老师的3-5名学生代表通过5分钟以内的艺术表演、DV短片、摄影照片、幻灯片演示、演讲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对老师进行介绍,由学生大众评审团进行现场投票;
    (3)决赛将根据投票数最终决出10名教师授予惠州学院“我最喜爱的老师”荣誉称号,5名教师授予惠州学院“我最喜爱的老师”提名奖。
    (四)表彰奖励
获得“我最喜爱的老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将在2019年教师节大会上给予表彰,并颁发证书,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遵循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学生评选的主体作用,严格评选过程,切实把学生喜爱、业绩突出、博学善教、厚德立人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二)各院系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场所,广泛宣传“我最喜爱的老师”的先进事迹,有效发挥评选活动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三)严禁采取各种拉票、虚假投票手段,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工作邮箱:hzuxsh@126.com

     联系人:郭健聪13168266996     游  悦15217808383


     附件:惠州学院“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推荐表.docx


惠州学院学生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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