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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院团发〔2019〕37号关于举办惠州学院第三十七期团校的通知

时间:2019-10-10浏览:844设置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深入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教育,教育引导学校共青团筑牢理想根基,力争打造高质量、品牌化的团干部培养平台,不断加强对我校共青团干部的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三十七期团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0月 - 2020年1月


      二、培训层次
      (一)校级团校

      1.主体培训班
      (1)“青马工程”培训班:培训侧重于对校院两级团学干部骨干进行党性修养、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社会调查等全面培训,共设立两个班次,分别为骨干班和菁英班,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2)团支部书记培训班:培训侧重于对新任团支部书记进行团务知识、团务技能培训,打造一批甘于奉献、务实创新的团支部“领路人”。
      2.专题研讨班
培训侧重于对党的重大理论、重大战略部署的学习和团的重点工作的研讨,达到统一思想认识、推动重点工作的目的。
      3.业务培训班
培训侧重于对团的重点工作领域团干部、优秀团员和青年骨干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如团务骨干、宣传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
      (二)院级团校
      各二级学院团校培训须以培训二级学院团学组织干部和班级主要学生骨干为重点,逐步规范学院团学干部培训班次体系,科学合理、分层分类设置培训班次,并结合学院实际,开展“青马学堂”培训班,积极探索培养学生干部的方式方法,与校级团校培训同步开展。


      三、培训内容
    突出政治培训,聚焦政治忠诚,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核心内容,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目标,以党、团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团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部署的重点工作内容为中心,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开展包括思想引领、基础团务、班团一体化、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内容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我校团学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履职能力。


      四、培训纪律
      1.学员在参加团校课程及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必须佩带团徽、学唱团歌;
      2.学员须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不得缺席。如有其他重要事宜确不能参加培训的需由所在学院团总支开具请假条,说明请假人员、请假时限,并经团总支书记签字后加盖本学院团总支公章确认。因病不能参加培训的学员,须持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到学院团总支备案。凡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者,缺席2次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评价
     1.团校学员积极参加团校培训活动,完成各项培训项目的,培训期满后获得惠州学院团校结业证书;
     2.校团委在日常考勤记录、团校交予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评定本期团校优秀学员若干(不超过总培训人数10%),并对其进行表彰;
     3.校团委在各学院团校开展情况及授课质量的基础上综合评定本期团校优秀学院,并对其进行表彰。


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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