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打造符合党的期待、社会认可和同学信赖的学生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2020-2021学年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全日制在校2018、2019级学生
二、选拨原则
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民主监督,择优任用
三、选拔岗位
惠州学院校学生会工作人员
(详见附件1《惠州学院校学生会应聘岗位》)
四、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惠州学院在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校纪、党纪、团纪处分。
3.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养过硬,思想品德高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合理的知识结构,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在班级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熟悉和掌握学生工作的原则和规律,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在同学中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综合素质高、学习能力强,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团结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集体荣誉感。
(二)优先条件
1.具备一年以上团学组织工作经验。
2.熟悉学生组织的性质、定位、工作理念及工作流程。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者优先。
五、报名方式
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一)组织推荐
各学院根据校学生会各职位要求,推荐优秀学生参选,另附学院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党总支及团委公章,完成院级推荐流程。学院在推荐过程中,应当从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并全面考察推荐人选在学业水平、工作能力、群众基础、个人品行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按照规范的推荐流程,推荐符合参选要求的学生参加竞选。
各学院学生会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各学院学生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根据校学生会的统一要求和时间安排,广泛发动,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推进,切实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2. 遵守纪律,严守规矩。推荐和选拔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程序参与各项考核,凡出现拉关系、打招呼、拉选票等不良竞争行为者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切实做到程序公正、过程公开、考核公平。推荐单位要广泛征求广大学生的意见建议,全面考察候选人的综合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参选。
3.请各学院于10月9日下午5:3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惠州学院学生会工作邮箱(hzuxsh@126.com)。文件统一命名:“学院+校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申报材料”。
(二)个人自荐
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填报相应岗位。参选同学可登录校团委网(http://tw.hzu.edu.cn/)下载报名表,并关注校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惠州学院学生会)了解最新动态。电子档报名表于10月9日下午5:30前将《2020-2021学年惠州学院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一式一份发送至工作指定邮箱(hzuxsh@126.com)。
六、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6日—2020年10月9日。
2.书面审查
按照选拔要求,惠州学院校学生会将对报名者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3.面试
2020年10月13日前对初步入围的应聘工作人员进行面试,产生职能部门负责人候选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团队合作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4.考察、政审及跟班学习考察期
(1)根据相关职位候选人的综合素质表现、考察及考评结果,研究拟定惠州学院学生会第七届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进行跟班考察试用。
(2)10月15日至11月11日为主席团候选人考察期。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候选人,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安排考察期各项工作。
6.选举
主席团候选人经惠州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根据职能部门负责人候选人综合表现,由校学生会研究确定惠州学院第七届部门负责人名单。
7.正式任聘
选举产生的惠州学院第七届主席团成员名单报学校审议通过后,予以发文任命。研究确定的惠州学院第七届部门负责人名单,经校学生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予以发文任命。
联系人: 邓璐 2529160 聂智强 13794576467
附件二 2020-2021学年惠州学院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惠州学院学生会
2020年10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