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培养考察、民主推荐、团委考评小组确定,拟推荐郑嘉东、邢晓婷、齐越3位同志作为党员第63期发展对象。为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民主程度和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现将该3位同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郑嘉东,男,2000年02月出生,18级国际经济与贸易1班,2018年09月申请入党,2019年09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表现优良,2018-2019年获得惠州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2018-2019年获得惠州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称号;2019-2020年获得惠州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2.邢晓婷,女,2000年10月出生,18级生物科学1班,2018年09月申请入党,2019年09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表现优良,2018-2019年获得“惠州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校级三等奖”;2018-2019年获得惠州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金“三好学生”称号;2019-2020年获得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
3.齐越,男,1997年03月出生,18级法学2班,2016年10月申请入党,2016年11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表现优良,2016-2017年获得惠州学院军训“先进个人”称号;2016-2017年获得惠州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称号;2017年9月入伍,服役期间表现优异,2017年12月获得武警甘肃省总队武威支队“嘉奖”;2018年12月获得武警甘肃省总队武威支队“优秀义务兵”称号及“嘉奖”;2019年7月获得武警甘肃省总队比武二等奖,并受到武警总部通报表扬;2019年8月获得武警甘肃省总队武威支队“嘉奖”。
公示时间3天,自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5日。如对以上拟发展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杜建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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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