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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惠州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时间:2026-10-12浏览:31设置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巩固深化学生会改革和建设成果,根据省市学联的相关要求,拟定于2026年下半年召开惠州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2月上旬(初定)

地点:旭日科技大楼会议室

二、大会拟定议程

1.听取并审议惠州学院第十二届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惠州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

3.选举产生惠州学院第十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4.听取并审议惠州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报告。

三、大会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本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在同学中有良好口碑;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密切联系同学,能够真实反映学生诉求。

(二)代表构成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二级学院分布、本科生人数以及代表构成广泛性要求等,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260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1.05%。 

(三)代表产生办法

大会代表须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选举产生。

四、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构成

惠州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拟设委员28名,拟提名委员候选人36名,差额8名。

(二)产生办法

委员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从大会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覆盖全部二级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惠州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校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的筹备工作,认真做好大会代表选举推荐工作,接受广大同学的民主评议及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严格标准,及时报送。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6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的《惠州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信息表》和《惠州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同时将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纸质版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

惠州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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