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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院团发〔2019〕16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年度“惠州学院红旗学生会”“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惠州学院优秀社团”“惠州学院优秀社团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9-04-09浏览:250设置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校级学生社团组织:
      过去一年,全校各级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开展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创新创业、服务成长成才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了贯彻落实《惠州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提升学校学生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使学生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学生,根据《惠州学院学生会章程》和《惠州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优秀集体
      二级学院学生会、社团
      (二)先进个人
      校(院)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干部、班干部
      二、评选名额
      1.惠州学院红旗学生会:1个;
      2.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3个;
      3.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128名(具体分配见附件分配名额表);
      4.惠州学院十佳学生会干部10名;
      5.惠州学院优秀学生社团:3个;
      6.惠州学院优秀社团干部:38名。
      荣获“红旗学生会”“优秀学生会”称号的学生会,同时分别授予该学生会主席团1名“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主席”称号;荣获“优秀学生社团”称号的社团,同时授予该社团会长团1名“惠州学院优秀学生社团会长”称号。
      三、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为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恪守学生本分,有健康向上的文体爱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牢记本会宗旨,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工作能力过硬,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公私分明,甘于奉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大力推动学生组织或社团建设并取得学校师生认可的突出成绩;
      5.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或本年级排名前30%,优先考虑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上一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良好身心健康;
      6. 在“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自觉成为网络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若为共青团员,则要求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报到;
      7.现任学生干部。截至2019年4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校各级学生干部不少于一年者;
      8.申报对象要求入学以来获得院级(包括院级)以上团组织、学生会及校级其中一种表彰或奖励;
      9. 同等条件下,校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优先考虑。
      (二)惠州学院十佳学生会干部
      1.符合“优秀学生会干部”的所有申报条件;
      2.担任学生会干部一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善于创新,具有团队合作意识,甘于奉献;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中起到骨干作用,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3.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2018年5月以来无补考重修记录;
      4.近两年来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三)惠州学院红旗学生会、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帮助同学追求理想,提升道德情操,增强社会责任感;拓宽网上工作阵地、搭建网上工作平台,注重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引导校园网络舆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
      2.组织建设完善规范。贯彻落实《惠州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团的指导,定期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将学院学生会组织章程核准稿报送至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的产生、配备程序规范,主要学生干部通过公开差额竞选产生;遵循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扁平化方式改革职能部门设置,参照校学生会机构职能进行合理建制,具有完善的基层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充分体现学生会组织在院内学生组织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学院学生社团健康发展;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
      3.扎实服务同学成长发展。深化联系服务内涵,把着力点放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上。密切关注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的现实需要,主动为他们的知识教育、素质养成、心理健康、就业创业等提供帮助,特别关注同学中的困难群体,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们的健康快乐成长;积极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承办和参与校团委和校学生会主办的科技文化艺术节、宿舍文化节、女生月、心理月等活动,密切结合学生思想观念、行为特点和接受习惯,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
      4.积极代表维护学生权益。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在校学生会指导下,完善“校院班三级联动维权机制”,积极组织本学院学生参与校学生会举办的权益活动,如校领导陪餐、阆苑啄木鸟、十大提案等活动;建立健全日常调研机制、搭建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
      5.仍未建立“一心双环”组织架构的二级学院学生会,均需按二级学院学生会整体参评;
      6.有下列情况之一单位,不得参与评选:
      (1)违反团章和《惠州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开展活动;
      (2)不接受二级学院团总支指导;
      (3)在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中有严重失职,影响恶劣的行为;
      (4)严重脱离群众,学生反映强烈;
      (5)干部选举程序不规范,或未经选举,直接指定产生现象。
      (四)惠州学院优秀社团干部
      惠州学院优秀社团干部评选比例按照学生社团干部(部长级以上)人数百分之七选出符合条件的社团干部,校社联成员不占用社团评选名额,由校社联对符合参评资格的社团成员组织差额选举和推荐。
      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为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恪守学生本分,有健康向上的文体爱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牢记社团宗旨,认真倾听社团会员诉求,实心实意帮助社团成员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社团成员拥护支持;
      4.工作能力过硬,珍惜代表服务社团成员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公私分明,甘于奉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大力推动社团建设并取得学校师生认可的突出成绩;
      5.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或本年级排名前50%,优先考虑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同学。上一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良好身心健康;
      6.现任社团干部。截至2019年4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一年。
      (五)惠州学院优秀社团
      1.遵守《惠州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2.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队伍团结,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接受学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和社团指导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4.学期初有明确的活动计划,学期中能够较好的依照计划组织活动,学期末有完整的总结,活动记录较详尽、真实;
      5.社团成立满一年,人数在30人以上,社团成员思想进步,积极向上;
      6.社团经费管理严格,使用合理;
      7.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对此社团评价优秀;
      8.社团一年内举办有代表性活动1次及以上;
      9.社团及社团负责人遵守纪律,无处分记录;
      10.社团内部无私刻印章;
      11.没有参加与社团宗旨及与学生身份不符合的活动;
      12.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工作;
      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评选:
      (1)违反《惠州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被记过大过;
      (2)在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中有严重失职,影响恶劣的行为;
      (3)严重脱离群众,学生反映强烈;
      (4)干部选举程序不规范,或未经选举,直接指定产生现象;
      (5)未通过上一年的年审,进行整改或长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择优进行推报,本着对学校、学生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严肃开展推报工作。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程序考察,所有报送材料及其内容要求真实、客观,在推报过程中充分倾听学基层领导、团学干部和普通同学的意见建议。
      2.严肃推报,公平公开。各单位要求在推报过程中征求所在单位团组织及有关方面意见,组织所在组织成员及基层老师学生对其进行群众评议,并在推报人选所在地区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群众评议和网络公示者一律不予推荐。严格遵守推报程序和组织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评选过程严禁任何舞弊行为,若出现上报不实信息、拉关系打招呼等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表彰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3. 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重视宣传,注重运用微信、微博、短视频APP等新媒体平台对评选对象进行专题报道,积极引导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和学生干部汲取榜样力量,有效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为建设一支胸怀理想、心系同学、品学兼优、作风扎实的工作骨干队伍提供指引,加强学生会、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建设。
      五、报送方式
      各单位要指导推荐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务必于2019年4月13日(星期六)下午18:00前将各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会工作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报校学生会办公室。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社团务必于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各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于4月12日下午18:00―19:00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邮件请严格按照报送要求,根据文件夹建立模板整理汇总,电子版文件包括汇总表和申报表(含可编辑Word版和加盖团组织公章的PDF扫描版)、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并以“二级学院名称+学生会评优材料”或“社团名称+社团评优材料”命名的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材料要求齐全、严谨、清晰,且电子版与纸质版须严格一致,否则相关材料将予以退回。逾期不报者或补交拖延者将视作自动放弃评优名额。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团委办公室:2529160
      校学生会:郭健聪 13168266996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邓振翔 18825456072
      校学生会工作邮箱:
hzuxsh@126.com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邮箱:hzu_shelian@163.com
      工作地址:惠州学院少康楼二楼校学生会办公室、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附件:
      1.
2018-2019学年惠州学院(十佳)优秀学生会干部名额分配表
      2.2018-2019学年“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
      3.2018-2019学年“惠州学院红旗学生会”“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申报表
      4.2018-2019学年“惠州学院优秀社团”申报表
      5.2018-2019学年“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6.惠州学院“红旗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十佳)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办法(试行)(内附件:“2018-2019学年惠州学院XX学院学生会工作考核评优表”)
      7.惠州学院“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十佳社团干部”评选办法(试行)
      8.申报“惠州学院红旗学生会”“惠州学院优秀学生会”材料清单
      9.2018-2019学年“惠州学院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

 

 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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