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经培养考察、民主推荐、团委考评小组确定,拟推荐何卓安,王浩臣2位同志作为党员第64期发展对象。为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民主程度和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现将该2位同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何卓安,男,2000年3月出生,18汉语言文学1班,2018年09月申请入党,2019年09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表现优良,2018-2019 年获得惠州学院团委直属部门“优秀干事”称号;2019-2020年惠州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称号;2019-2020年获得惠州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2019-2020年获得惠州学院第二十七届“建行杯”运动会田径比赛男子4x400m第五名;2019-2020年获得惠州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2019-2020年获得惠州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2020-2021年获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引领计划系列主题活动(“我心中的思政课”微电影展示)省级复赛二等奖;2020-2021年获得惠州学院校团委直属部门“先进工作者”称号。
2.王浩臣,男,2000年9月出生,18软件工程3班,2018年9月申请入党,2020年3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表现优良,2018-2019年获得惠州学院国旗护卫队“国旗卫士”称号;2019-2020年获得广东省国旗护卫队学生骨干培训班的“优秀学员”称号;2019-2020年获得惠州学院国旗护卫队“优秀国旗手”称号;2019-2020年获得惠州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2019-2020年获得惠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2020-2021年获得惠州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止,公示结束后,将确定为第64期党员发展对象。如对以上拟发展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
联系人:杜建聪
联系电话:252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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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