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关于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拟推荐教育科学学院2018级学前教育1班张墁绮同学为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25日-5月27日,共三天。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2529160联系邮箱:hzulyqncmzx@126.com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