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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惠州学院第十届新生才艺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3-11-14浏览:633设置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展示我校新一代大学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激发广大学生热爱艺术、自我丰富的热情与动力,从而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校团委决定举办惠州学院第十届新生才艺大赛。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艺”展朝气新风采,共谱阆苑新华章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惠州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三、赛程安排

(一)初赛

1.时间:2023年11月中旬

2.地点:各单位自行安排

3.推荐名额:

(1)350名新生以上学院推荐3个节目,350名新生以下学院推荐2个节目;

(2)各校级组织可推荐1-2个节目参加复赛。

注:新生人数不得少于队伍总人数的70%,否则取消参赛资格;新生人数少于队伍总人数的80%扣总分的20%。

(二)复赛

1.时间:2023年11月26日

2.地点:少康楼二楼学生活动中心

根据各类节目按比例评选出6-12个节目进入总决赛,复赛具体赛制另行通知。

(三)总决赛

时间:2023年12月中下旬

地点:另行通知

由晋级的参赛节目依次上台竞演,由评审团评分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参赛对象

2023级新生

五、节目要求

(一)节目形式

1.器乐类:民乐(弦乐、管乐等),西洋乐(键盘乐器、管乐等);

2.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等;

3.形体类:舞蹈(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芭蕾舞、街舞等),体育舞蹈(健美操、国标、拉丁等),武术(套路、器械等),走秀;

4.语言类: 朗诵(故事、散文、诗歌等),相声,快板,表演(小品、戏剧、新闻联播等);

5.特技类:魔术、杂技等。

(二)注意事项

1.大赛以2023级新生为主要对象,已在校级舞台上表演的节目不再参与本次比赛;

2.参赛者可以个人参赛,也可以以组合形式参赛;

3.决赛和复赛选手名单必须一致,不得改动;

4.参赛者在时间、人员、节目内容等上有任何变动需第一时间告知工作人员,如遇突发情况,参赛者需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5.参赛所需的音乐、道具、服装、剧本等需要自备;

6.参赛节目需符合大赛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并贴近大学生活,有朝气,立意新颖,紧跟时代步伐,反映时代特征,展现艺术风采;

7.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大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大赛解释权归主办方和承办方所有;

8.复赛和决赛的具体安排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各学院、各组织应重视本次新生才艺大赛,营造一个有艺术气息、有文化内涵的校园,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表演舞台。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各学院、各学生组织应精心组织,深度动员,以达到广泛参与的活动效果。做好新生的服务工作,加强组织者与各学院及学生组织的交流。

(三)主题突出,风格多样

表演性与目的性统一,感召性与大众观赏性统一。在多层面揭示主题的同时,尽可能提高艺术水平,同时实现感化与共鸣的效果。

七、报送要求

1.报名表:请各二级学院、各校级组织于11月16日前将《惠州学院第十届新生才艺大赛报名表》(附件)电子档发至大学生艺术团邮箱:hzuarttroupe@163.com,邮件文件命名为:学院/校级组织+新生才艺大赛;并于11月17日提交纸质档,提交地点在少康楼205办公室,交表时间为上午九点十五分至中午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半至六点,晚上七点半至九点;

2.比赛音频、节目信息收集表等另行通知。


附件:惠州学院第十届新生才艺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惠州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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