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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惠州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男子学生足球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9-04-12浏览:56设置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2030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足球运动的发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特举办惠州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男子学生足球比赛。
      一、主办单位:
      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
      惠州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足球协会
      四、比赛时间
      2019年4月27日-6月2日
      五、比赛地点
      惠州学院足球场
      六、参赛单位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旭日广东服装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音乐学院、政法学院。(体育学院和教职工队作为交流队伍参加)

      七、参加方法
      每队报名男运动员至多16名,领队1名(各学院党政领导担任),教练1名(可兼运动员)在中途不得增加或更换参赛队员,一经发现将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的全日制在校在册学生;
      2.运动员参赛期间的保险及其它费用自理,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签署《惠州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男子学生足球比赛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2);
      3.参赛运动员比赛前须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经裁判员查核无误后方可上场比赛,如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代表队的比赛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为男子足球(八人制),采用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抽签分组单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制;
      (三)排列名次方法
      1.循环赛的每场比赛须决出胜负,胜一场得3分,平局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循环赛按积分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顺序决定名次:
      4.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相互之间的净胜球、进球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上述各项仍相等,则依次按他们在同一循环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进球数总数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5.第二阶段60分钟比赛成平局,即以罚球点球决出胜负;点球人数为三人、如出现平局则各增加一人罚球,直到决出胜负为止;
      (四)比赛用球为大会提供的5号球;
      (五)全场比赛6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六)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在整个比赛期间内有效,一张红牌或累计二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竞赛委员会有追加处罚除外);
      (七)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6人时,比赛自然终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如恶意弃权或退赛,大会将取消该队之前所有的比赛成绩;
      (八)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
      (九)比赛穿短钉足球鞋、必须戴护腿板;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十、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1.取前八名给予奖金和颁发证书;比赛奖金:第一名至第八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600元、1500元、1400元、1300元、1200元、1100元、1000元;
      2.设立最佳射手1名、最佳守门员1名、最佳球员1名和最佳裁判员1名给予颁发证书与奖杯;
      3. 设立“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各2名;
      4. 比赛中不足9个代表队的组别按实际参赛队减一录取。
      十一、报名办法
      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于 2019年4月14号队长会议时统一提交,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子版按照要求发到:
1478474974@qq.com
      十二、裁判员选派
      1.体育学院足球专项教师、学生以及足球协会成员。
      2.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联合组成,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

附件
1.
惠州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男子学生足球比赛报名表
2.惠州学院第二十七届运动会男子学生足球比赛自愿参赛责任书

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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